本文转自:湖南民生网
中人社传媒记者邓宇实习生赵晓丹
每年夏季,实习/求职热度和户外温度几乎不相上下。然而在海量实习/求职信息背后,可能隐藏了不少被人忽略的陷阱:为尽早积累岗位实习经验,不少在校生很容易相信中介的话术,最终造成时间和金钱方面的双重损失;部分职场萌新涉世未深、资历尚浅,入职后才发现拿不到应得的报酬,只能被迫放弃;而即便是有一定阅历的职场老鸟,似乎也无法保证不会在同一个“坑”里跌倒两次。
实习/求职过程中都有哪些常见的坑人套路?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身权益,防侵权于未然?记者找到了几位当事人,回顾其遭遇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不要轻易相信中介
“找中介一定要擦亮眼睛,即使是熟人介绍也应该多一份谨慎。”这是田甜被中介骗走元后总结的经验。
为了不给家里添负担,田甜从大一寒假开始便在外面实习。“厂里每完成一笔订单都会有返利,我起初得到的承诺是元。有一天,中介突然说只有元了,且一直拖着不给。后来听说别人早就拿到了元,我想找他对质却发现已经被拉黑了。”田甜说。
田甜表示,没想到第一次出去找实习就被坑了,而且是中了“杀熟”的圈套。原来,这位中介是其同学的一位直系学姐介绍的,因此并没有产生怀疑,直到从学姐的朋友圈看到二人原来是男女朋友关系,田甜猜测他俩“可能合伙把我们给骗了”。
无独有偶,小奇也曾遭遇过类似的情况。“去年暑假找工作,姐姐帮我联系了一个中介。起初他和我说上海那边有工厂还招人,催我赶快过去。我急忙赶到上海后,他又说对方不需要招人了,让我先找地方住下来,第二天再帮我找,但直到最后也没帮我什么忙。”小奇告诉记者。
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在校生利用暑假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田甜和小奇作为在校生不具有劳动主体资格,其勤工助学期间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因而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不能适用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能受理。
全国*协委员、天津大学原*委书记刘建平认为,要建立多方协同合作的长效机制,强化大学生实习的公共服务。比如设立由社会保障、工商、法律、教育等行*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组建的大学生实习服务机构,免费向大学生提供实习*策咨询、供求信息等服务,为大学生实习搭建公共平台。
远离表里不一的企业
“长沙应届生求职避雷!”意识到网上求职被骗后,张冰在某社交平台发了一则帖子,引来不少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