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买套房子时间开心的事
可是曹先生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年5月份,我在长春市合隆镇兴邦第一城二期城购买了一套毛坯房,10月末,房子就竣工了,随后我就对房子进行了装修。"装修后,曹先生发现,房屋的墙壁上有许多的裂缝。
市民反映
新房子装修后发现墙上有裂缝
25日上午,曹先生和妻子一脸愁容的来到了新文化报,"我们去年购买的房子现在出现了一些质量问题,和我们同样情况的业主还有多户。"曹先生有些无奈地说。
曹先生年5月份在长春市合隆镇兴邦第一城二期购买了一套毛坯房,房子的开发商是长春市远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月末交房后曹先生就对房子进行了装修。
"当时验收房子时,也不怎么懂,所以在屋里面简单的看了看,觉得没有什么问题就同意验收了。"验收了房子后,曹先生就对房子进行了装修。
"当时刮完大白之后,我发现墙上有一些裂缝,刚开始我一直以为是大白没有刮好,所以一直在和刮大白的师傅沟通,后来反复刮了好几次大白,还刷了两遍乳胶漆,可是现在墙上还有裂痕。"曹先生表示,后来他听同小区的业主说,自己家的墙也有一些质量问题。
"那个时候我才发觉,原来墙上的裂缝是和墙体质量有关。"曹先生表示,同小区的业主在发现房屋有问题之后就和物业进行了协商,协商的结果是物业将墙外侧质量不达标的部分刨下去,然后再重新进行修理。
"但是我家的房子都完成初步的装修了,如果想要修理,物业方面不赔偿我们装修的损失,也就是说,他们在刨完墙面之后,我们还需要自费再次重新进行装修。"对此,曹先生觉得很不合理。"前一段时间听说其他业主家的地面有下陷的情况,所以还是很担心房屋的质量安全的,如果房屋的主体结构有问题,我希望可以退房,但如果我们房屋主体结构没有问题,我希望物业方面可以给我一个承诺,就是保证以后我的房子出现什么问题他们会给我维修。"
曹先生表示,除此之外他还需要一定的赔偿,"因为我的房子已经装修好了,如果刨掉墙面重新修理会费很大的劲,但是墙上的裂缝也确实是存在的,所以我想要一定的补偿。"
新文化报·ZAKER吉林记者来到了曹先生的家中,家中已经初步完成装修,在卧室的墙面上,有很长的一道裂痕,还有一处的墙皮已经凸起。"我刷完第一次乳胶漆时,墙上还能看到七八条裂缝,第二遍乳胶漆刚刷完没几天这又出现了两道裂缝,以后还会出现更多的。"曹先生无奈的说。
其他业主
房屋问题颇多
与曹先生面临同样问题的还有业主蒙女士,蒙女士家中装修了一半,"如果我想进行维修,需要把没粘瓷砖和没有柜子挡着的墙面刨掉,石膏线拆下来能用的继续用,不能用的物业负责买新的,但是贴瓷砖的墙面我就得自己找人把瓷砖刨掉,物业给修墙面,但是拆瓷砖的费用和造成损失都不给赔偿。"蒙女士觉得这样的处理结果很不合理。
"我一开始也不知道房屋有问题,后来在刮大白时,刮大白的师傅告诉我说让我先别刮,说小区内有刮完的业主家墙裂了,之后找他进行维修,他怕我刮完和之前的业主一样找他,所以建议我先别刮,那个时候我才知道房屋的质量有问题。"除此之外,蒙女士还发现,自己家未装修的墙面用手一扣就能扣掉一些墙体外侧的东西,这让蒙女士很闹心,"我本来花钱买房子就是为了住的,如果按照正常的时间,我都应该装完晾两个月了,现在都应该住在里面了,可是你看现在屋子的情况,不仅不能住,还不敢住啊。"
蒙女士家住在松原,现在和丈夫一起在长春打工,"现在我们还是在外面租房子住,有关的负责人最好能给我换一个同等楼层,同等平方,同样装修,没有问题的房屋。"蒙女士表示,其实她也很想按照物业的说法对墙体进行维修,"如果物业在修理墙面后可以把我的房子恢复到现在装修的样子我就同意维修。"
此外,蒙女士还想索要一定的经济赔偿,"由于房屋的质量问题,我一直不能装修入住,而且我现在是在外面租房子的,所以希望有关负责人可以赔偿我一定的经济损失。"蒙女士说。
除了能扣掉墙外侧的东西外,蒙女士还表示,小区其他的业主还发现了其他许多的问题,"有的业主发现,自己家的地面下沉了,有的业主发现自己的房梁上漏钢筋了,还有一位业主家,门和墙的连接处是用丝袋子填充的,而不是用泡沫胶。"除了蒙女士,小区的业主也都很担心房屋的质量安全问题。
业主时先生透露他在与一位装修工人聊天时,对方表示,楼的整体结构可能不太结实。"那位装修工人说,他们在施工时,或多或少会触碰到房屋的主体结构,他说这儿的房子与其他小区的房子相比,施工起来‘不费劲’,那言外之意不就是房屋的质量不太好么?"时先生表示他也不是专业的,所以具体的情况也不太清楚只是听维修工人说完很担心房屋的质量问题。
记者采访
物业方没有说法
随后,记者来到了小区所属的长春市隆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于女士表示,目前,物业方面也在积极的为业主进行维修,但是具体的情况她也不太清楚,需要等他们领导回来介绍。
记者在物业等待了一个小时,但并未看到物业领导的身影,随后,记者将自己的联系方式留给了于女士,于女士表示,会告知领导给记者回电话,但截至记者截稿时并未接到相关的电话。
在曹先生提供的一张兴邦第一城商品房认购书上有一个长春市远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电话,记者拨通后,对方表示其是售楼处的售楼员,至于记者提出的房屋质量鉴定检查书和房屋质量的相关问题,对方表示并不清楚。
"这些情况我并不是很清楚,但是房屋维修的问题我们已经委托给物业方面处理了。"但当记者向其索要知晓此事相关负责人的电话时,对方表示,没有相关领导的电话。随后,记者拨打了蒙女士提供的开发商的电话,但是第一次拨打无人接听,第二次拨打被挂断了,第三次还是无人接听。
律师说法对于此事,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的张群松律师表示,开发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曹先生提供无质量瑕疵的房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可知若开发商提供给曹先生的房屋存在瑕疵,那么曹先生有权要求开发商采取补救措施,对房屋进行修理,同时因房屋质量导致曹先生的损失也应当由开发商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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