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纸定位

首页 » 常识 » 预防 » 他用理科思维学习英语,从考试不及格到半年
TUhjnbcbe - 2025/6/24 20:41:00

资讯

教学

备课

语法

答疑

每一个爱孩子的外语老师

都置顶了外语教师联盟

管卫东

从一个四级要过三次的水平到打破GRE和GMAT两个国际顶尖考试的高分记录,他只用了半年。

将哲学、心理学、语言学、数学相结合,创造了全新的学习方法

当我提出“英语本该当理科学”的说法时,曾当场引起一片哗然。有人说,英语是不折不扣的文科。就算你能同时修完几个理科专业,也不至于做梦都想把英语也改成理科吧?!

没错,我早就梦想能把英语学成数学的境界;简洁、有规律、可推导。早在读初中的时候,我最怕的两个学科是英语和语文。因为当时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做才能把一门语言通过理解给简化了。我恨不得能弄出几个公理来把所谓的英语本质也给概括了,希望数都数不清的语法规则能用几个经典公式搞定(最好连公式都不用背,忘了就临时推导),还有考英语前能像对付数理化一样,从习题集里挑几个完全弄懂就能解决整个一类问题。这些想法在我的学生时代一直没有下文,而直到大学,数理化均保持第一的我,却连英语四级都没过。

当我得知自己第二次考四级竟然离及格又差了四分的时候,我作了个决定:重新理解一遍英语!英语凭什么是不能理解的?没人说过,只是我们的思维定式而已。既然教科书式的方法我学不进去,索性剑走偏锋,把过去一知半解的语法,连同多年来在英语上的不自信统统推翻!!

幸运的是,这一险招并没有走偏。我用了半年的时间,把自己所有关于英语的认识和语法知识,里里外外、角角落落来了个大扫除。从一个四级要过三次的水平到打破GRE和GMAT两个国际顶尖考试的高分记录,也只用了这半年。这段经历的感悟归纳成一句:英语是一门逻辑严密的语言!这句话得来不易,为表述清楚,画个图示:

00

打破对英语学习的惯性思维

是一切前提的前提

在我的课堂上,学生可以不再额外地背单词、记语法,不做海量习题,但有件事情我始终毫不含糊地要求学生做好:先倒空杯子里的水。习惯和经验不一定是正确的。

法国科学家法伯曾做过一个著名的毛毛虫试验。他把若干毛毛虫放在个花盆的边缘上,首尾相连,围成一圈,并在花盆周围不到6英寸的地方撇了一些毛毛虫最爱吃的松针。毛毛虫开始一个跟着一个,绕着花盆一圈又圈地走,一小时过去了,一天过去了,又一天过去了,毛毛虫们还是不停地围绕花盆在转圈,一连走了七天七夜,它们终于因为饥饿和精疲力竭而死去!

毛毛虫的悲剧在于思维的惯性,不假思索地盲从。其实,只要其中一只越雷池一步,打破固有的习惯及跟随的习性,就会逃脱陷阱。

如果我说,我们一半的语法知识是错的,而另外一半可能根本就不存在,可能显得有些夸张。但是通过理解,的确可以解决大量过去必须死记硬背的知识点。我们现在沿用的学习方法的确是一种基于经验的,追求充分性和完美的方法。这种方法是哪里来的呢?这是拜东方文化演绎型的思维方式所赐。我们东方人特别善于做分类工作,仔仔细细,枝藤叶蔓,惟恐不详;语法条目分它个成百上千、固定搭配成书成典、连句型分析都能弄出十几种互不重复。这种令人生畏的学习方法几十年来却也很少受人质疑。但是,有多少人能做到呢?即便是能做到,还有一个事实就在不远处等着,英语仍是开放型语言,每年有以十万计的新词增长量,并组成各种新的搭配,连语法都在不断更新。理论上,“穷尽"知识其实是不可能的。

然而,简化知识却是可能的。英语能简化,最终的原理是因为它是一门逻辑性极高的语言(也是后来英语给我一线希望的地方)。如果将汉语和英语分别看成两条线。那么直来直去的线是英语;而绕来绕去的线是汉语。这个巧妙的“绕”字让汉语形散而神不散。随便拿出一段书刊报纸上的文字找找,汉语中极少使用逻辑关联词。而一个汉语句子又可以包含很多独立短小的片段,自由度极大。

英语却绝没有这么大的本事。对英语而言,最终极的限制是一句话里只能有一套完整的主谓结构,每句话的逻辑必须精确,意思必须完整。

这两个线有什么用呢?武林秘籍没有长篇大论的吧?几个字甚至无字,就能说明问题。虽然我前面已经把最关键的话说完了,但自知功力还远不到力透纸背的程度,还是一一作以说明:

理解以上两个线条有下面三个好处

1.领悟英语的完整和精确的特性,可以帮助理解80%的语法知识,摆脱死记硬背。

2.懂得英语语序凭什么是这样。传说中的“英语思维”其实有如数学模型一般地简洁严整:

提出问题→解决问题。

3.学会利用英语语言的规律,看透英语考题里屡见不鲜的逻辑游戏。

01

领悟英语的完整和精确的特性

“完整”和“精确”这四个字,是理解英语的宝典。从最简单的应用入手。

举个例子:我们是不是学过,所有的句子都是从五个基本句子变化来的呢?

主+谓,主+谓+宾,主+系+表,主+谓+宾+宾补,主+谓+宾+双宾。

看,这又是个中国特色的充分性的分类法。既然一个英语句子必须完整,而完整的意思至少要包括两个部分(什么主体+怎么样了),那么能允许一句话说不完吗?不允许。

比如说,“我”,说完了吗?没完。

而“我坐下”,意思说完了,可以。

“我喝”,没有说出来任何完整的内容,必须期待下文。至于怎么喝、喝什么、在哪里喝、跟谁一起喝,可以以此衍生出更多的句型,背会它们有实际用途吗?

而突破分类的常规,从必不可少的特征来看,所谓正确的英语是什么呢?正确的英语表达必须无累赘、无歧义。像什么?像数学。

英语里能称得上“公理”的东西并不多。成百上千的语法规则,那不叫公理,只是公理的应用。最有意思的是,苛刻的精确度是英语不得已而选择的特性。理解了这点,80%的语法将迎刃而解。

比如,分词和定语从句以及虚拟语气这两个平时比较让人头疼的语法点可以这么理解:

分词和定语从句翻译出来的意思差不多,因为翻译成汉语就模糊了修饰方式的微差。但是,要想学到位,考得好,必须这么“抬杠”,才能体会到这句话里“精确度”的真谛:

只有分词短语才是真正的限制修饰,定语从句只属于补充修饰。两者的意思根本就是不一样的。想通了这个,我再没有做过任何分词和定语从句的习题,因为它们反复训练的无非就是这一点东西。

虚拟语气:

为什么虚拟语气的主句和从句是差一个时态的?为什么有“IfIwereyou”这种表达,而不是用“IfIwasyou”?

刚刚还说到,英语的特点是必须看到哪里就尽可能理解到哪里,无累赘、无歧义。而虚拟语气存在的真正意义是表达“所说的事情是不存在的、假设的”。

如果用“IfIwasyou”会产生“我的确是你”这个歧义。所以只能用“were”来刻意地提示“我说的可是假设的”这个语境。同样,整个虚拟语气的用法也就这么一点点而已。如果一个句子前后两句话时态有跳跃的话,它的意思就是不精确的。而当需要表达的不是真实的状态时——也就是虚拟语气——只能选择差一个时态来区分正常的意思,而且不至于产生歧义。虚拟语气差一个时态不是刻意这么规定的,而是英语为避免歧义不得已选择的!

还有令人望而生畏的“固定搭配”。

字典里的固定搭配不计其数,且意义极其灵活。真正的难题不是长的句子和生僻的单词,反而往往是最小最灵活的动词+介词的搭配。真正需要强记硬背的确实有,但远远小于我们认为的数量。

(回顾请戳→高考英语介词知识点大汇总)

单刀直入的解决方法是从介词开始。举个例子“target”后面可以跟“to”和“at”,而字典上的解释同样是“瞄准”。考试时该用哪个?“to”表示一个大概方向或方位,而“at”更能说明一个精确的目标。好,理解了这个,至于它要考什么,就随它考好了。如果说“朝着敌人的方向开了一枪,指一个大概的方向,用“to”;如果说一个神枪手,连蚊子腿都能射到,就用“at”。类似的“搭配”不计其数。

最后,再从两个比较句中体会一下汉英两种语言在句子精确度上的差异:

(1)中国东部发生的地震比当它在西部发生时,影垧力大十倍。

(2)年的通货膨胀比年的大十倍。

从中文看,两句话都说得挺明白。但是,如果这两句是英文的话,就大不一样了:第一句是错的,第二司是对的。第一句中的it(它)指东部地区震,而且只能是已经发生过了的那场地震。东部和西部发生的地震怎么能是同一个呢?所以不对。第二句却是对的,为什么呢?地震是一个具体名词,而通货膨胀是抽象名词,可以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出现而不产生歧义,因此第二句是对的。

所以,不是语法的问题,而是你汉语说得不够精确。有人说,这么来批评汉语的表达,简直是抬杠。不错。汉语句子以牺牲精确度来迁就简单随意的表达习惯。汉语的逻辑模糊,讲究“意在言外”,这迫使我们中国人从小就练就了极强的加工分析能力。我说“我有点儿冷”,你肯定会认为我在暗示你把窗子关上。这原本是无可厚非的文化差异、但是反映在语言学习上,麻烦就大了。

我们喜欢随意加工信息,这意味着被动接受信息的意识就特别差。有个最痛楚的证明:中国人读长句子的能力很差,不是因为难,只是因为长,我们缺乏配合原文逻辑的忍受能力。而这种能力可以通过追求精确来训练的。对精确度越是苛刻地追求,以后就越能举重若轻地运用。

02

习惯真正的英语语序

中国人学英语累,读英语慢,写英语难,都是拜汉语的模糊逻辑所赐,也是汉英语序的差别给闹的。

汉语思维方式是:

说话的主体→行为的特点→行动→行动的客体。

“我(主体)应出版公司的邀请在这篇文章里不厌其烦地向读者(全是行为的特点)解释了(终于出现行为)英语语序这回事(行为客体)。”

英语的思维模式是

主体→行为→行为客体→行为标志。

反映在表达习惯上是主语+谓语+宾语+状语,以及较长的必须置后的定语。其实说白了,要说好英语,无非就是脱口而出这样的句子,而且自己也觉得自然无比:

“我解释了英语语序这回事应出版公司的邀请在这篇文章里不厌其烦地向读者。”

“什么你安排了做这个周末?”

“能不能你告诉我路去北京大学?”

“毕业了从哈佛他做了一个老总IT行业的。”

花时间去记英语句型不如去理解英语语序的模式:

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或者是给出结果——补充原因;提出现象——解释现象。

比如:

Apersonwhoagreestoserveasamediatorbetweentwowarringfactionsattherequestofbothabandonstherightlatertotakesides.

一看就有点晕是吧?先别急着马上放弃。按照上面的模式来一遍,看能不能走到底。

Aperson(什么样的人呢)whoagreestoserveasamediator(哦,同意作为一个媒介的人)betweentwowarringfactions(是交战双方的媒介)attherequestofboth(原来是受到双方邀请的,可是这个人究竟如何,始终没说啊)abandons(啊,出现动词了,终于知道他是要放弃某个东西)therightlatertotakesides(他放弃的是以后偏袒某一方的权利)。

这个例子把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给出结果——补充原因;提出现象——解释现象这个模式体现得十分清晰。我们的任务也就清楚了:要想第一遍就读憧,必须练习保留住前面没有读完的信息。比如,上面的例子中可以看出,在读到abandon这个词之前,我们的头脑一直需要留着悬念的。道理很简单,因为原文没说完啊!直到终于知道前面这个人做了什么事才松一口气。这个习惯不是一天就能改过来的,也就是说,直到我们能摆脱对汉语松散结构的那种依赖,才能真正一遍读懂英语。有意思的是,第一遍接受信息的反面教材,却是我们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句子结构分析法”。用句子结构分析法养成的阅读习惯让我们学到了一种不是英语的“英语”,习惯了一种不是阅读的“阅读”。

很多人看过这样一则禅宗故事:一天,有人拿着一本佛经向六祖惠能求教。惠能说:“我不识字,可否请你先读给我听,或许我可以略解其中的真理。”来人很吃惊:“你不识字,怎么能理解佛法呢?”于是,惠能抬手指着天空的一轮明月说:“第一,手指可以指给你明月的位置,但是手指不是明月。第二,手指不仅不是明月,明月也可以没有手指而存在呢!”

同样,一旦我们领略了英语的特点,就该马上转向文字所传达的内容。然而经过传统的句子分析法的训练,我们直接的损失就是因为

1
查看完整版本: 他用理科思维学习英语,从考试不及格到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