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同学说自己找工作被坑,今天我们全面科普一下求职如何防止踩雷。
之前在浙江卫视一档民生新闻节目《*金眼》曾经看过的一个案例:19岁的小王通过招聘网站,看到一家传媒公司在招聘模特后参加了面试,公司先让小王交了元所谓的模卡费,然后又以小王形象不太好为由,医院贷款整容。
贷了好几万元的小王整完了容,却依然没有接到任何工作,在求助媒体之后,才发现这是一个招聘骗局。
(图源:网络)
小王的遭遇绝不仅仅是个案,大学生们在刚刚离开象牙塔,缺乏社会经验的情况下,很容易在求职途中踩坑。
一个被坑的小王曝了光,还有无数无人知晓被坑的同学。
很多同学被各类假招聘信息所忽悠,或者是被一些看似华丽的工作所蒙蔽,导致损失惨重。为了避免有更多的同学在找工作时被无良企业坑骗,今天我们就来和大家聊一聊:找工作时,到底怎样才能不被坑?
劳动合同认真审
有些同学在面试成功后,被找到工作的喜悦冲昏了头脑,签合同的时候大笔一挥,合同具体事项都没有看全,就把自己的“卖身契”给签好了。
有些企业在面试的时候会把薪资待遇、福利等夸大化,但是真正的入职之后又是另一种说法了。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同学们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认真查看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是否完整包含上述相关条款,避免发生纠纷时有理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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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希望同学们能牢记以下几点: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需支付两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此外全日制用工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九大法定条款齐了吗?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③劳动合同期限;
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⑥劳动报酬;
⑦社会保险;
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远离空白合同陷阱!
部分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具体条款(如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工时制度等)等部分信息为空白,要求劳动者在姓名处签名。
如果劳动者签订了空白合同,那么劳动者的工资、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等内容都可以由用人单位随意填写。因此,对于同学们来说,虽然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不易,但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合同文本内容是否有空白信息,远离空白合同陷阱。千万警惕以下情况
同学们在求职过程中,如果遇到以下任一情况,千万要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
高薪陷阱
有一些企业抓住大学生渴望高薪的心理,以高薪作为诱饵实施诈骗,比如最近出现的“招转培”求职陷阱就是如此。
“招转培”,即招聘转培训的简称,是指一些公司打着招聘人员的旗号,以承诺诱人薪水或优渥待遇为诱饵,要求应聘人员签订“准员工”合同。然后再以无工作经验、不符合岗位要求为借口,要求应聘人员缴纳高额培训费以获取非法利益。
招聘岗位与真实职责不符
需要注意的是,在招聘时,你应聘的职位与你入职后的职位是否吻合,比如招聘时说好的文职岗位,等你真正上岗后会发现就是让你去做销售,这一般会出现在做直销、保健品这类公司上。这种情况你就一定要好好调查清楚了,免得浪费自己大把的宝贵时间。
黑中介假猎头假兼职
同学们如果要通过一些职业介绍机构来求职时,要核实该机构是否有工商营业执照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按规定未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保障部门许可发证的不得开展职业介绍业务。
某些诈骗人员会自称“人才猎头”,向求职者承诺提供高薪职位,但须缴纳服务费。同学们应尽量直接与用人单位对接或通过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