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不少居民拨打本报新闻热线电话-反映,因错过了9月20日办理停、复热的时间,在热企办理停、复热手续时被拒,“往年都是10月15日前办理,今年突然改到9月20日,根本不知道啊!”长春市民杨先生说。
27日,新文化报·ZAKER吉林记者从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供热管理处了解到,因今年为执行“9月20日前办理停、复热手续”条款的第一年,宣传工作还存在不到位、全覆盖不足的情况。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各供热企业对具备办理停、复热条件的居民将办理期限延长至10月10日,现紧急通知已向各供热企业下发,没来得及办理的热用户可以到热企办理停、复热手续。
最近一段时间,长春市建委接到大量市委书记、市长留言,、转办件及供热处公开电话“关于9月20日停止办理停、复热手续”的投诉件及投诉电话。由于《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为年10月1日起实施,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各供热企业对具备办理停、复热条件的居民将办理期限延长至10月10日,特意下发紧急通知,同时要求供热企业要在供热区域内全覆盖张贴延期办理手续通知,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