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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闷长春市民车被刮,肇事者没留下任何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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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车被刮,受损较重。本来就心疼,没想到刮车的人还没留下任何信息就离开了。这不,长春市民吕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糟心的事,他在报警后也自行贴出来寻找目击者的告示,只希望刮了车的人能够主动联系他。

爱车在停车位上被刮车身多处受损

8月15日,吕先生向新文化报记者讲述了这两天来让他气愤的遭遇。13日,吕先生将车停在了新华路与清和街交叉口路边的停车位上,后来旁边有一个空余的车位,有一辆车想往这个空余车位上倒车,就把吕先生的车给刮了。14日早上7点15分,吕先生下楼去遛狗,便有人告诉他,他的车被人给刮了,但是刮车的人走了,那辆车上还贴着实习的字样。后来吕先生报了警,通过路口的治安监控发现了一辆白色可疑车辆,事发时间大概是14日早上7点10分,和吕先生下楼的时间相差5分钟左右。

据吕先生介绍,他的车前部分有多处受损,现在他已经报了保险,定损为三千块钱。车辆的左前方大灯、左前叶子板和前杠都坏了,有不同程度的凹陷,目前已经去修了,需要四五天时间,这段时间吕先生也没法用车,挺不方便的。

刮车的人没有留下任何信息就离开了

吕先生表示,在他的车上也没有对方留下的纸条之类的信息。去派出所调监控,基本锁定就是那辆白车,后来对方将车停在了米以外的地方,然后还下车摸了摸自己的车。吕先生说。

吕先生推测那辆车也是附近人的车,因为有人在前两天看见它还停在这附近了。吕先生现在更多的是气愤,他认为,即使是一个新手,那也不能刮了别人的车之后就走,而且车辆都是有保险的,那更不应该走了。

之后,吕先生还在自己爱车被刮的位置贴出了寻找目击者的纸张,内容大致为:本月14日早7点10分左右,一辆白色轿车在倒车入位时,撞到旁边车位上的车辆,向清和街方向逃离,路人也对肇事车辆做基本描述,被刮到的车的车主已经报案。对提供重要线索者,必有重谢!

最后,吕先生说,他已经将情况报给了派出所和交警大队,希望那位刮了他车的人能够主动联系他。

刮车的人已构成肇事逃逸主动联系或可从轻处理

针对吕先生的遭遇,没有跟吕先生打招呼而自行离开的那位驾驶人是否属于肇事逃逸,可能会受到什么处罚,新文化报记者咨询了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区大队车宣科薛科长,他表示,自行离开的驾驶人的行为构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如果现在那位驾驶人能够主动联系吕先生或者联系警方,那么具有从轻处理情节,可以不拘留。

而对于另一种情况,刮了别人的车之后,因有急事而先行离开,但是留下了自己有效的联系方式,这种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吗?对此,薛科长表示,肇事逃逸是想规避法律的制裁或是逃避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如果肇事人留下真实有效的通讯方式,说明其主观上没有逃避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这个可以不认为是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

新文化报记者蒲钰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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