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街道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结合街道幼儿园岗位缺额情况,经南京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党工委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择优聘用。
02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二)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曾因危害幼儿安全等原因受过处罚的人员。
03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注: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04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示
招聘简章在南京江北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