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成立于年,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国内财经名校、江苏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创办,培养普通全日制本科人才的独立学院。
学院依托南京财经大学的学科、专业优势,设立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金融学、保险学、税收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法学、英语等15个本科专业,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法学类、文学类等本科层次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现有在校学生余人。
年,为顺应国家对独立学院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南京财经大学与安徽新华集团携手,共同建设并推进红山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民办本科高校,为红山学院快速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开启出新的发展空间。全体红山人在新的合作机制下,按照“高起点、高定位、高标准”要求,锐意改革,矢志进取,不断提升独立规范办学能力,大力提高应用型本科教育水平,共同谱写学院发展的新篇章。
目前,红山学院在桥头校区和福建路校区办学,桥头校区位于镇江市桥头镇,福建路校区位于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号;正在建设中的高淳新校区面貌日新月异。待高淳校区具备办学条件且履行办学地址变更程序后,学院将分步整体迁入。
为保障学院教育事业持续高效发展,我们求贤若渴,近期面向社会广招英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高层次人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54名;
(二)专任教师(讲师职称或硕士研究生)31名;
(三)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40名。
(相关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三)相关要求:
1.高层次人才
(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强的科研能力以及丰富的科研成果等。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年1月1日(含)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酌情放宽。
(3)同等条件下,有教学工作经验、良好的英文授课能力者优先。
2.专任教师
(1)具有讲师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讲师职称者需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以及较为显著的教学业绩;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需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2)讲师职称专任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1月1日(含)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任教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1月1日(含)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酌情放宽。
(3)同等条件下,有良好的英文授课能力者优先。
3.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
(1)辅导员政治面貌要求必须是中共党员,行政管理人员原则上需是中共党员。
(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处理、计算机应用、协调沟通等能力。
(3)原则上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1月1日(含)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酌情放宽。
(4)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5)录用到辅导员或行政管理岗位的,具体工作将由学院根据个人特长及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三、聘任待遇
(一)上述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引进。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任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工资标准执行,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住房补贴等有关福利;高层次人才工资面议。
(三)因工作需要有住宿需求,并符合有关条件的,由本人申请,经学院批准,可安排教职工过渡房住宿。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1.专任教师(讲师职称或硕士研究生)、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招聘:年1月8日至年2月28日。
2.高层次人才招聘:年1月8日至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登录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人事招聘系统在线登记报名信息(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系统信息公告)。
(三)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身份证、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元(高层次人才招聘无需缴纳报名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资格审查结果将于报名结束后在招聘系统内发布)于年3月7日12:00前,将报名费转入以下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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